2008年12月8日 星期一

和書打交道(下)

其他與閱讀有關的主題

輔助閱讀的方式 (Aids to Reading)

★ 相關經驗的角色 (The Role of Relevant Experience):如何才能確定你根據自己的經驗來讀懂一本書呢?只要問自己:在你自覺已經瞭解的某一點上,是否能夠舉出一

個實例來。

★ 其他的書可以當作閱讀時的外在助力 (Other Books as Extrinsic Aids to Reading):就像文章的脈絡有助於理解字義與句子,找出共識和主旨;相關的書籍也能提供一

個大型的網絡(背景知識),幫助你詮釋手上正在讀的這本書。

★ 如何運用導讀與摘要 (How to Use Commentaries and Abstracts):特別注意的是,必須先讀完全書,才去看導讀,而不是在閱讀之先。如果已經看完全書,若遇導讀中有所謬誤的地方,很快你就知道它錯在哪裡,也不會因它誤導而誤解;但若開始閱讀前就完全依賴導讀的話,你將無法察覺謬誤之處。

  摘要的用途與導讀類似,首先如果你已經讀完全書的話,摘要能喚醒你的記憶;此外在針對某個主題同時閱讀比較多本書的時候,摘要的用處很大,你可以藉此判斷手上的書與你的主題是否密切相關。

如何做一個自我要求的讀者 (How to Be a Demanding Reader)

★ 主動的閱讀基礎:主動閱讀的核心是「在閱讀時要提出問題來──在閱讀的過程中,你自己必須試著去回答的問題。」閱讀的藝術就是要以適當的順序提出適當的問題,任何一種超越基礎閱讀的閱讀層次,核心就在你要努力提出問題,然後盡可能找出答案。

★ 如何讓一本書真正屬於你自己 (How to Make a Book Your Own):

  ☆ 為什麼在書上做筆記是不可或缺的事?

  1.保持清醒

  2.主動的閱讀就是一種思考,而思考傾向於用語言表達,無論是用講的還是寫的(如果某人說他知道他在想些什麼,卻說不出來,通常是他其實並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麼)

  3.將感想寫下來,有助於記住作者的思想

  ☆ 做筆記的方法 (Note-making)

  1.結構筆記(structure note-making):主要的重點是全書的架構而不是內容,此乃檢視閱讀的層次。

   ■ 這什麼樣的一本書?

   ■ 整本書談的是什麼?

   ■ 作者以什麼樣的架構來發展他的觀點與陳述他對這個主題的理解?

  2.概念筆記(conceptual note-making):此乃分析閱讀的層次。

★ 培養閱讀的習慣 (Forming the Habits of Reading):知道一項藝術的規則跟養成習慣是不同的。我們談到一個有技術的人時,並不是在說他知道該如何去做那件事,而是他已經養成去做那件事的習慣了。要養成習慣,除了不斷的運作練習之外,別無他法。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從實際去做中學會如何去做」的道理。在養成習慣的前後,最大的差異就在閱讀能力與速度的不同。

  ☆ 由許多規則中養成一個習慣 (Forming Many Rules to One Habit)(規則的自動化):閱讀就像滑雪一樣,做得很好的時候,都是優美又和諧的活動。要想流暢、平滑、穩定的在雪地上悠遊迴旋,一定要忘掉那些分開的步驟,才能表現出整體的動作,但是為了要忘掉這些單一的動作,一開始你必須要先分別學好每一個分解動作。規則的多樣化意味著要養成一個習慣的複雜度,而非表示要形成許多不同的習慣。

閱讀的最終目標:閱讀與心智的成長 (Reading and the Growth of the Mind)

  良好的閱讀基礎在於主動的閱讀,所謂主動的閱讀就是要能提出問題來。

★ 好書(需具有某種困難程度)能給我們什麼幫助 (What Good Books Can Do for Us):如果你所讀的書都在你的能力範圍以內,你就沒法提升自己的閱讀能力;你必須要能操縱超越你能力的書,閱讀超越你當下心智能力的書。為了訊息而閱讀就跟為了娛樂閱讀一樣,沒法幫助你心智的成長,也許看起來你會以為自己有所成長,但那只是因為你腦袋裡多了些之前沒有的訊息而已,然而你的心智跟過去一樣,只是閱讀數量改變了,技巧卻毫無進步。閱讀一本好書,除了增進閱讀技巧之外,由於更深刻的體認與思想,也會增進對個人與世界的理解。

和書打交道(中)

Part 2 閱讀的層次 (The Levels of Reading)

  針對不同的理解程度,可將閱讀分為等基礎閱讀(Elementary Reading)、檢視閱讀(Inspectional Reading)與分析閱讀(Analytical Reading)等層次。

第一個層次:基礎閱讀(Elementary Reading),擺脫文盲狀態,學會認字。

  要教育少數具有高度學習動機的孩子閱讀(通常他們的父母都是知識分子),和教育一些不管動機有多微弱或家庭有多貧困的孩子閱讀,是完全不同的兩碼子事。

★ 學習閱讀的階段

  一、閱讀準備階段(reading readiness):出生至六、七歲止,學前教育。

  二、認字,學習讀一些簡單的讀物:一年級學生典型的學習經驗,最初級的讀寫能力。

  三、快速建立字彙的能力及對課文的運用:「四年級讀寫能力」(fourth grade literacy)或「功能性讀寫能力」(functional literacy)。

  四、精練與增進上述技巧:八(九、十)年級的讀寫能力,精通基礎閱讀。

★ 閱讀的階段與層次:上述所提的四個階段,都是在基礎閱讀的層次上。只有當孩子精通了基礎閱讀的四個階段,才算準備好往更高層次的閱讀發展;只有當他能獨立閱讀時,才能夠自己開始學習。

★ 閱讀與教育的民主理想:從一個「人人識字」的國家,提升到一個個真正「有能力閱讀」的國民,唯有達到這樣的境界,才能夠面對未來世界的需求。

第二個層次:檢視閱讀(Inspectional Reading),是準備要了解一本書的架構,透過系統化略讀(skimming systematically),在「有限的時間內」針對一本書的全貌作出最完整的閱讀。

★ 檢視閱讀Ⅰ:有系統的略讀(skimming)或粗讀(pre-reading)

  一、先看書名頁,如果有序就先看序。特別注意副標題,或其他相關說明或宗旨,或是作者寫作本書的特殊角度。

  二、研究目錄頁,對這本書的基本架構做概括性的理解。就像旅行前先看過地圖、弄清楚方向與相關位置一樣,事實上,許多作者在組織目錄頁時都花了相當多的時間。

  三、如果附有索引,也要檢閱一下。

  四、讀一下書衣上出版者的介紹。許多書的宣傳文案都是在出版公司企畫、宣傳部門的協助下,由作者親自寫成的。

  五、挑幾個看來跟主題息息相關的篇章來看。

  六、打開書,東翻翻西翻翻,念個一兩段,有時候連續讀幾頁,但不要太多,最重要的是不要忽略最後的兩、三頁,因為很少有作者能夠禁得起不在結尾處將自己認為新創又重要的觀點覆述一遍的誘惑。

★ 檢視閱讀Ⅱ:粗淺的閱讀 (Superficial Reading),是讀者想要了解全書內容的必要步驟

  找到正確的閱讀方向的規則:初次面對一本難讀的書時,從頭到尾先讀完一遍,碰到不懂的地方不要停下來查詢或思索,只要注意能夠理解的部分,不要為了一些沒法立即了解的部份而停頓。

  我們所受的教育,幾乎都強調要特別注意那些難懂或不解的地方,但是如果時候不到就埋首於「務求甚解」的話,很容易落入「見樹不見林」的困境,這時候查字典、研讀註腳、註釋或其他參考資料等,只會妨礙我們的閱讀,因為如此地毯式追根究底的態度,等讀到最後的時候,已經忘了開始是什麼了,也無法洞察全書或全文的意義。

  在閱讀一本書時,慢不該慢到不值得,快不該快到損及理解。在初次閱讀一本困難的書時,不要企圖了解每一字一句,這是最重要的一個規則,也是檢視閱讀的基本概念。

第三個層次:分析閱讀(Analytical Reading),這是在「無限的時間裡」,最好也最完整的閱讀。比喻來說,在這層次的閱讀,讀者會緊抓住一本書,直到這本書成為他自己為止。法蘭西斯‧培根曾說:「有些書可淺嘗即止,有些書需要生吞活剝,只有少數的書是要咀嚼與消化的。」分析閱讀就是咀嚼與消化的功夫。

★ 分析閱讀Ⅰ:分析閱讀的第一個階段,在找出一本書的整體性架構。共有以下四個規則:

  一、依照書本的種類與主題做分類。

  二、用最簡短的句子說出整本書在談些什麼:使用單一個句子,至多幾句話〔或一小段文字〕,來敘述整本書的內容。

  三、按照順序與邏輯關係,列出全書的重要部分擬成綱要:列舉出書中重要篇章,說明他們是按照怎樣的順序或邏輯來組成一個完整的架構。

  四、發現作者的意圖,找出作者在問的問題或想要解決的問題。

有關規則的一些說明:

規則一:一定要知道所讀的是哪一類的書,而且越早知道越好,最好在開始讀之前就先知道

■ 一本書的分類

 ◆書籍分類的重要性 (The Importance of Classifying Books):先檢視手上的這本書,用檢視閱讀先瀏覽:讀讀書名、副標題、目錄,至少看過序言、摘要介紹及索引,如果有書衣,看看出版者的宣傳文案。這些都是作者在向你傳遞訊號,讓你知道風往哪個方向吹,如果你不肯停、看、聽的話,駛離了方向也不是他的錯。

 ◆從書名中你能學到什麼 (What You Can Learn from the Title of a Book):許多人以為他們知道這本書的書名,而事實上只有少之又少的人真正用心讀過書名,也想過其中的含意。許多人會忽略書名或序言的原因之一是他們認為要將手邊閱讀的這本書做分類是毫無必要的,如果真的遵照分析閱讀的規則,他們會很感激作者的幫忙。

 ◆實用性vs.理論性作品 (Practical vs. Theoretical Books)

■透視一本書

  每一本書的封面下都有一套自己的骨架。作為一個分析閱讀的讀者,你的責任就是要找出這個骨架。任何一本值得讀的書,都會有一個整體性的組織架構。

★ 分析閱讀Ⅱ:分析閱讀的第二個階段,在找出一本書到底在說什麼,共有以下四個規則:

  一、詮釋作者使用的關鍵字,與作者達成共識

  二、從最重要的句子中抓出作者的重要主旨

  三、從相關文句的關聯中,設法架構出一本書的基本論述

  四、確定作者已經解決了哪些問題,還有哪些是未解決的。在未解決的問題中,確定哪些是作者認為自己無法解決的問題

有關規則的一些說明:

■規則一:找出與作者共通的詞義 (Coming to Terms with an Author)

 ◆單字vs.詞義 (Words vs. Terms):找出重要單字,透過他們與作者達成共識。這規則包含兩個部份:第一是找出重要單字,第二是確認這些單字在使用時的最精確的意義。

  我們可以期望一個好的作者盡可能穿過語言所無法避免形成的障礙,與我們接觸,但我們不能期望只由他一個人來做這樣的工作,我們應該努力在半途跟他相會。

 ◆找出字義 (Finding the Meanings ):一定要利用上下文(文脈)自己已經了解的所有字句,來推敲出你所不了解的那個字的意義。

■規則二:從最重要的句子中抓出作者的重要主旨 (Determining an Authors Message)

 ◆句子與主旨 (Sentence vs. Proposition):句子與段落是文法的單位,也是語言的單位;主旨與論述是邏輯的單位,也是思想與知識的單位。

 ◆找出關鍵句 (Finding the Key Sentences):從一個讀者的觀點來看,對你重要的句子就是那些需要花點兒努力來詮釋的句子,因為第一眼看到這些句子時並不能完全的理解;從作者的觀點來看,最重要的句子就是在整個論述中,闡述作者判斷的部份。

 ◆找出主旨 (Finding the Propositions):「用你自己的話來說」,是測驗你懂不懂一個句子的主旨最好的方法。理想上你應該可以用完全不同的用字遣詞說出同樣的意義。

  如果你放不下作者所用的字句的話,那表示你所接收的程度僅是他的「字」而已,而不是他的「思想或知識」;他想要跟你溝通的是知識,而你只抓到文字而已。

  一個作者在寫作時,可能會用不同的字來說明同樣的主旨,讀者如果不能經由文字看出一個句子的主旨,很容易就將不同的句子看作是在說明不同的主旨;一個讀者若不能經由文字語言看出意思與主旨,就永遠無法做相關作品的比較以及融會貫通。

■規則四:找出解答 (Finding the Solutions):在你想發現一本書到底在談些什麼的最後的一個步驟是「找出作者在書中想要解決的主要問題」。

和書打交道(上)

摘錄自How To Read A Book,Mortimer J. Adler, 1972

  學校對於指導閱讀的層次與企圖,仍逗留在基本水平,超出這個範圍可以帶引學生進入更高層次,需要不同閱讀技巧的正式訓練,則幾乎少之又少。

  許許多多學生進入中學之後成績很差,讀不懂書中的意義(尤其是埋伏在字裡行間的關聯和邏輯)是個很大的原因。他們可以改進,也需要改進,但就是沒有人針對這個問題直接的面對與解決。要一般中學生掌握一段文字的大意是什麼,或論述文的主要重點與次要重點為何,簡直就是難上加難,不論就哪一方面來說,就算進了大學,未經發展的閱讀能力仍停留在小學六年級的程度。

Part 1 閱讀的活力與藝術 (The Activity and Art of Reading)

 從照片、廣播、電視、網路等種種能夠提供我們資訊的媒體出現後,現代人有一種感覺就是讀書(或閱讀)似乎已經不像以往那般必要了;然而這當中有個嚴肅的議題就是:到底這些新時代的傳播媒體是否真的增進了我們對世界的瞭解?「知識」是否那麼必然為「理解」的先決條件,可能和一般人所認識到的有相當的差距。為了理解一件事,並不需要知道和這件事所有相關的事情,太多的資訊就如同太少的資訊一樣,都會對理解力造成阻礙。

★ 主動的閱讀 (Active Reading)

 任何形式的閱讀都是一種活動,因此必須得有一些主動的活力,若是全然被動的話,對於所默讀的字句很容易就出現視而不見如過眼雲煙的情形,對於朗讀的文章也會流於所謂的「小和尚唸經,有口無心」。因此讀者在資訊的接收上,絕不是被動的吸收。

 這兒有一個對於閱讀很好的比喻:讀者的角色比較像是棒球比賽中的捕手,捕手在接球時所發揮的主動跟投手或打擊手是一樣的。如果更進一步類推的話,捕手的藝術就在能夠接住任何類型的球──快速球、直球、曲球、變化球、慢速球或伸卡球等;同樣的,閱讀的藝術也在於盡可能掌握住各種文體形式所傳達的訊息。

★ 閱讀就是學習:指導型的學習 (Learning by Instruction)與自我發現型的學習 (Learning by Discovery)

 在學的學生通常會跟著老師或指導者閱讀比較困難的書籍,你可以問老師問題,如果不懂的話還可以再問,省下自己思考跟納悶的時間;然而對於非在學人士或非在學期間,如果你想問一本書一個問題的話,必須由自己來回答,在這樣的情境下這本書就跟自然或世界一樣,當你提出問題時,只有等你自己思考、分析之後,才會在書本上找到答案。

 如果打算繼續學習與發現,就要懂得如何讓書本來教導我們。

★ 閱讀的目標:為獲得資訊而讀,以及為求得理解而讀

 真正的閱讀是只憑著內心(心智)的力量,思索、玩味眼前的字句慢慢提升自己,從只有模糊的概念,到更清楚的理解為止,這段憑著個人的心智活動努力閱讀的過程──從粗淺的瞭解,推進到深入的心領神會──就像是自我破繭而出。

 這般提升是在閱讀時的腦力活動,也是更高的閱讀技巧,換言之,閱讀能力的增進是一個「過程即目的」的交互提升歷程,也就是讓一本本的書來挑戰你既有的理解力。

 由此可知,為獲得資訊而閱讀,比上為增進理解而閱讀,箇中的差異不可以道里計,如果用你記得住什麼事情(吸收資訊),跟你解釋得了什麼事情(理解資訊)之間的差異來說明的話,就更容易明白。因此不難想像讀得多並不等於讀得好。

 除了獲取資訊與理解之外,閱讀還有一些其他的目標,例如娛樂。

2008年12月2日 星期二

斑鳩

作者:郭風

 小時候,常常跟外公到山上去打柴。

 山上樹林濃密,有排的松樹、野生的水楊、挺直的橄欖樹,和許多不知名的雜樹。太陽從樹葉間投下細碎的金光,鋪在草地上,好像金色的花朵。

 記得外公第一次帶我到林中去的那天,我們剛剛走上斜坡的小徑,我不經意踏到一根枯枝。枯枝折斷了,發出細微的響聲。

 「叱----羅!」

 一對羽毛斑斕、暗褐色的鳥兒,從草地上驚飛了起來,隱沒在山路旁的深林裡。

 「斑鳩!」外公告訴我。

 但是樹林是那麼的稠密,那兩隻斑鳩隱蔽在那棵樹上,轉眼就找不到了。

 我跟著外公在樹林裡,到處走動,幫他把砍下的樹枝捆起來,外公非常滿意。後來,我在一株高大的橄欖樹底下,發現好幾根細小的枯枝。外公說:

 「這樹上一定有斑鳩的巢!」

 果真是這樣。在樹梢上,被樹葉深深披蓋的枝椏間,我看到一個鳥巢。這個巢搭得很稀疏,隱約還可以看見巢裡面有白色的鳥蛋。

 外公告訴我,斑鳩搭巢的本領一向不好,搭巢的枯枝,常常會掉落到樹下。聽了讓我有些擔心,那幾枚白色的鳥蛋會不會從稀疏的巢縫間掉下來……。

 過了許久,我又跟外公到林子裡來打柴,我特別惦記著那個鳥巢,繞到樹下觀看。真好!那幾枚鳥蛋已經孵出小斑鳩了,羽毛也長出來,牠們蹲在巢裡,張開黃色的小嘴,迫不及待地等著媽媽覓食回來。

風箏

作者:洪志明

 看到阿明、阿善、阿立、阿忠四個人拿著風箏的背影,消失在常常放風箏的小山上,他心裡有一點點說不出的難過。

 一個學期來,他寄住在舅舅家,和他們四個人混得比親兄弟還要熟,每天一起讀書,一起玩,一起到小山上放風箏,幾乎沒有一天不聚在一起。

 現在爸爸跑船回來了,他要回自己的家,和爸爸住在一起,雖然很高興,可是一想到要和他們拆夥,心裡就有些酸酸的痛苦。

 他相信無論如何他們一定會來送他的,所以請媽媽先走,他一個人在舅舅家裡等,沒想到等了很久還是沒看到他們的人影。更沒想到他們竟還有心情跑到山上放風箏。他含著眼淚,沿著山下的小路往前走,強迫自己儘量不要往小山上看。

 「阿萬──」忽然他聽到背後呼叫的聲音。

 他轉頭一看,只見他們四個人站在小山上跟他揮手,四隻風箏在他們身後,高高地升起。

 每個風箏上面各寫著一個斗大的字──「阿」「萬」「再」「見」。

 阿善從後面跑過來,跑得氣喘吁吁地說:
 「我們把風箏繫在高高的樹上,要讓你走很遠了,還看得見。」
 
 「好──好──保──重」他緊緊地握著四個人的手,哽咽得說不出話來。

 阿萬怎麼也沒想到大家會用這種方法來跟自己道別。
 
 走了很遠了,風箏還在天上飄著。
 
 他頻頻回頭,看那高高飛起的風箏,淚水沿著臉頰往下滑落,模糊了風箏上的字跡。

 淚眼中,四隻風箏變成四張友善的臉,在空中飄著。

便利貼

 幾乎沒有哪一家公司或某個人從來沒使用過便利貼。

 便利貼有多種顏色及大小,用過的人很少不喜歡的,原因就是太方便了。

 可是,這麼貼心的發明卻不是在計畫之中,甚至事前根本沒人想到過。

 一九七〇年,史賓賽.西爾法在3M公司的實驗室裡埋頭苦幹,他一心想發明出一種超強黏劑。經過日夜辛勞,他終於設計完成,可惜結果完全不如預期,這款新發明的超強黏劑竟然比一般的黏劑還不黏。儘管它還是可以黏得住東西,可是輕輕一撕,就會脫落。

 大家實在看不出這項發明有什麼用處,然而,西爾法並沒有因此就把「超弱黏劑」當作垃圾給扔掉。

 四年後的一個星期天,3M公司的另一位科學家亞瑟.佛萊正坐在教堂裡唱詩歌,他夾了張紙片在書上,以方便看歌詞。可是那張紙片卻老是鬆開滑脫。

 佛萊突然想到西爾法的傑作,他在紙片上塗了些超弱黏劑,果然固定住了。超弱黏劑可以黏貼在紙面上,而撕起時又不會損壞紙張本身。

 自從一九八〇年起,3M公司開始大量製造便利貼──此時離西爾法嘗試發明超強黏劑而失敗已有十年了。今天便利貼成為最受歡迎的辦公室文具之一。

阿斯匹靈

 很久很久以前,醫生經常告訴病人,如果想解除疾病帶來的疼痛,不妨在嘴巴裡咬一塊柳樹皮。即使在西元前四百年,名醫西波克拉提斯也曾經建議病人喝柳葉熬成的茶,來減輕生理上的疼痛。

 直到十九世紀,科學家才發現,原來柳樹本身含有一種特殊成分──水楊酸,能解除疼痛和減輕發燒的程度。不過,水楊酸也有它的副作用,就是會造成胃痛和嘴巴起泡。

 到了一八五三年,一位三十七歲的法國化學家查爾斯.傑哈德,將水楊酸和另外一種化學藥品混合,結果效果非常好。可惜的是,製作過程相當麻煩,而且耗費時間。傑哈德覺得這項計畫不太划算,於是作罷。

 輾轉又經過四十一年,德國化學家菲利克斯.霍夫曼正在想辦法減輕他父親關節炎發作時的痛苦。他找到傑哈德的實驗報告,仔細研究一番,結果發現了一種「乙醯水楊酸」,這就是今天阿斯匹靈主要所含的成分。

 當年,查爾斯.傑哈德以為他的發現沒什麼用處,所以放棄沒繼續下去,哪裡會想到今天我們對阿斯匹靈的需求如此熱烈,全世界的總年產量高達七千萬磅重。

 科學家仍繼續研究阿斯匹靈的其它用處。他們希望研究結果能將阿斯匹靈應用於預防心臟病和中風、防止白內障惡化,甚至對付腫瘤或糖尿病。

 不過,阿斯匹靈並不適合十六歲以下的人服用,因為可能會引起一種叫做雷氏症候群的發生。
美國人每年平均服下兩百億顆阿斯匹靈藥片,是使用量最高的藥物。這也難怪,因為一顆小小的白色藥片攜帶起來要比一棵柳樹方便多了。

洋芋片

 你知道嗎?美國人平均一年就要吃掉四百萬美元的洋芋片。

 據說洋芋片的起源地是在紐約州的薩拉多加泉,那兒有座著名的卡瑞月湖度假村,許多有錢人經常到那裡度週末。度假村的餐廳雇用了一名印地安裔廚師喬治.克倫。

 有一天,來了一位百般挑剔的客人。他點了一道油炸馬鈴薯,當服務生將菜端上桌時卻被抱怨:「切得太厚了!」於是服務生只好原封不動地把這盤菜退回廚房,請廚師重新切薄一點兒,再炸一盤。可是客人仍不滿意,再次抱怨切得太厚了,又把油炸馬鈴薯給退回廚房。

 這下子,換廚師發火了,他一向脾氣就不太好,這會兒更是怒不可抑。心想:這次一定要給那個挑剔的傢伙一點顏色瞧瞧。於是他小心翼翼地把馬鈴薯切成很薄的片狀,丟下油鍋,炸到又酥又脆為止;然後在炸好的薯片上灑上鹽巴。他以為這麼一來顧客一定吃不下去,可是又不敢抱怨半句。

 出乎意料之外,那桌的客人不但把這盤薄片馬鈴薯吃個精光,個個還讚不絕口,有人甚至說出:「這輩子從沒吃過這麼好吃的油炸馬鈴薯!」於是在吃完之後,他們立刻又點了一盤,真是欲罷不能。

 很快地,一傳十、十傳百,大家都知道薄片馬鈴薯好吃。有人還給它取了個特別的名字叫做「薩拉多加洋芋片」。

 今天,美國人每年平均消耗掉八億一千六百萬磅的洋芋片,等於是用三十四億六千八百萬磅的馬鈴薯切成的。洋芋片可以說是美國人最喜愛的零食。

可口可樂

 一八八六年五月八日,美國南北戰爭結束已逾二十一年。定居在喬治亞州亞特蘭大市的藥劑師約翰.潘博頓,當時他已有幾項的發明,像是「法國酒古柯──提神醒腦的健康飲料」、「檸檬柳橙綜合營養果汁」和「潘博頓牌印地安皇后神奇染髮劑」。可是腦筋靈活的他,一直想要發明一種飲料,專門給營養過剩的人飲用。

 那天,他正在後院裡忙著。大銅鍋裡盛滿沸騰的液體,潘博頓拿著一隻船槳在鍋裡一邊調配處方,一邊攪拌。當煮好的時候,他才發現原來自己調製出來的不是什麼專供營養過剩的人飲用的飲料,而是一種能夠提神醒腦、抒解疲勞以及有鎮靜效果和減輕頭痛作用的飲料。

 潘博頓把這鍋液體帶到雅各藥房去,指示他的助理魏納伯,在裝了新藥水的杯子裡倒入一些糖漿和水,然後再加入冰塊使它冷卻。兩人嚐了嚐這種新的藥水,一致認為味道好極了。不過在攪拌第二杯時,助理魏納伯不小心將含有二氧化碳的碳酸水當成是白開水。

 這下子味道變得更棒了,兩人非常喜歡新藥水跟碳酸水混合後的味道。他們決定不要叫它「頭痛藥水」,而要把它當成一般解渴的飲料販售。由於內含古柯葉(英文發音類似「口可」)和可樂果的緣故,他們將這種飲料取名為「口可可樂」,可是在翻譯成中文時為了讓人覺得它很可口,就叫它「可口可樂」。

 一八八六年,可口可樂平均每天賣出九瓶。根據可口可樂公司的紀錄,潘博頓在第一年僅賣出二十加侖的飲料,賺進50美元,不過他卻花掉了73.96美元來做廣告。

 今天全世界一百五十五個國家的顧客,平均每天喝掉三億九千三百萬瓶可口可樂。當年潘先生的頭痛藥,如今卻是世上最受歡迎的飲料之一。

你說乳酪,他說起士

 很久很久以前,有個阿拉伯人獨自橫越沙漠,他唯一的旅伴是隻滿口黃牙、滿嘴口臭和滿身脾氣的駱駝。

 橫越沙漠的路途既遙遠又艱辛,幸好,這位阿拉伯佬帶足了飲水和糧食。臨出發前,他將剛擠出的牛奶倒進一個由羊胃製成的皮囊袋裡頭。在漫漫顛簸的旅途中,等他打開皮囊袋的時候,竟然發現裡頭的牛奶已經分成兩半變了樣,一半凝結成固態的膏狀,另一半則成為稀稀的乳漿。這就是乳酪的起源。

 要讓牛奶變成乳酪,主要有兩個因素:首先,在這位阿拉伯佬的旅途中,正好有太陽的熱能不斷照射在皮囊袋上;其次,羊的胃皮囊本身含有凝乳酵素,能將牛奶消化後凝結成為乳酪。即使在今天,製造乳酪的過程中,仍然少不了這道加入凝乳酵素的手續。

 旅途歸來,阿拉伯佬把這項新發現告訴他的朋友,那已經是四千年以前的事情了。今天人們繼續製造乳酪,並且風行世界各地,除了乳酪別有另一番不同的風味之外,由於鮮奶本身極容易腐敗,如果製成乳酪的話,不但可以大大延長保存的期限,而且
絲毫不會減損原本所含有的營養。

 一般美國人一年平均要吃掉大約十一公斤的乳酪。根據「金氏世界紀錄」,美國是全世界乳酪產量最高的國家;法國人則是食用乳酪最多的民族──平均一年二十公斤。

 到目前為止,世界各地所生產的乳酪已經超過兩千多種,假如你每個星期吃一種的話,差不多得要吃上四十年的時間才能嚐遍所有種類的乳酪。不過以人類對乳酪喜好的程度來看,可以確定的是到時候一定又有更多新發明的乳酪問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