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How To Read A Book,Mortimer J. Adler, 1972
學校對於指導閱讀的層次與企圖,仍逗留在基本水平,超出這個範圍可以帶引學生進入更高層次,需要不同閱讀技巧的正式訓練,則幾乎少之又少。
許許多多學生進入中學之後成績很差,讀不懂書中的意義(尤其是埋伏在字裡行間的關聯和邏輯)是個很大的原因。他們可以改進,也需要改進,但就是沒有人針對這個問題直接的面對與解決。要一般中學生掌握一段文字的大意是什麼,或論述文的主要重點與次要重點為何,簡直就是難上加難,不論就哪一方面來說,就算進了大學,未經發展的閱讀能力仍停留在小學六年級的程度。
Part 1 閱讀的活力與藝術 (The Activity and Art of Reading)
從照片、廣播、電視、網路等種種能夠提供我們資訊的媒體出現後,現代人有一種感覺就是讀書(或閱讀)似乎已經不像以往那般必要了;然而這當中有個嚴肅的議題就是:到底這些新時代的傳播媒體是否真的增進了我們對世界的瞭解?「知識」是否那麼必然為「理解」的先決條件,可能和一般人所認識到的有相當的差距。為了理解一件事,並不需要知道和這件事所有相關的事情,太多的資訊就如同太少的資訊一樣,都會對理解力造成阻礙。
★ 主動的閱讀 (Active Reading)
任何形式的閱讀都是一種活動,因此必須得有一些主動的活力,若是全然被動的話,對於所默讀的字句很容易就出現視而不見如過眼雲煙的情形,對於朗讀的文章也會流於所謂的「小和尚唸經,有口無心」。因此讀者在資訊的接收上,絕不是被動的吸收。
這兒有一個對於閱讀很好的比喻:讀者的角色比較像是棒球比賽中的捕手,捕手在接球時所發揮的主動跟投手或打擊手是一樣的。如果更進一步類推的話,捕手的藝術就在能夠接住任何類型的球──快速球、直球、曲球、變化球、慢速球或伸卡球等;同樣的,閱讀的藝術也在於盡可能掌握住各種文體形式所傳達的訊息。
★ 閱讀就是學習:指導型的學習 (Learning by Instruction)與自我發現型的學習 (Learning by Discovery)
在學的學生通常會跟著老師或指導者閱讀比較困難的書籍,你可以問老師問題,如果不懂的話還可以再問,省下自己思考跟納悶的時間;然而對於非在學人士或非在學期間,如果你想問一本書一個問題的話,必須由自己來回答,在這樣的情境下這本書就跟自然或世界一樣,當你提出問題時,只有等你自己思考、分析之後,才會在書本上找到答案。
如果打算繼續學習與發現,就要懂得如何讓書本來教導我們。
★ 閱讀的目標:為獲得資訊而讀,以及為求得理解而讀
真正的閱讀是只憑著內心(心智)的力量,思索、玩味眼前的字句慢慢提升自己,從只有模糊的概念,到更清楚的理解為止,這段憑著個人的心智活動努力閱讀的過程──從粗淺的瞭解,推進到深入的心領神會──就像是自我破繭而出。
這般提升是在閱讀時的腦力活動,也是更高的閱讀技巧,換言之,閱讀能力的增進是一個「過程即目的」的交互提升歷程,也就是讓一本本的書來挑戰你既有的理解力。
由此可知,為獲得資訊而閱讀,比上為增進理解而閱讀,箇中的差異不可以道里計,如果用你記得住什麼事情(吸收資訊),跟你解釋得了什麼事情(理解資訊)之間的差異來說明的話,就更容易明白。因此不難想像讀得多並不等於讀得好。
除了獲取資訊與理解之外,閱讀還有一些其他的目標,例如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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